财务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立异税前扣除力度的通告
宣布时间:2022-09-29 10:15
财务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通告2022年第28号
为支持高新手艺企业立异生长,增进企业装备更新和手艺升级,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通告如下:
一、高新手艺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时代新购置的装备、用具,允许昔时一次性全额在盘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验100%加计扣除。
凡在2022年第四序度内具有高新手艺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项政策。企业选择适用该项政策昔时缺乏扣除的,可结转至以后年度按现行有关划定执行。
上述所称装备、用具是指除衡宇、修建物以外的牢靠资产;所称高新手艺企业的条件和治理步伐凭证《科技部 财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手艺企业认定治理步伐>的通知》(国科生气〔2016〕32号)执行。
企业享受该项政策的税收征管事项按现行征管划定执行。
二、现行适用研发用度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时代,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企业在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盘算享受研发用度加计扣除优惠时,四序度研发用度可由企业自行选择按现实爆发数盘算,或者按整年现实爆发的研发用度乘以2022年10月1日后的谋划月份数占其2022年度现实谋划月份数的比例盘算。
企业享受研发用度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相关政策口径和治理,凭证《财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用度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务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用度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等文件相关划定执行。
特此通告。
财务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2022年9月22日
阅读原文